项目名称: 佛山季华项目大区园林景观工程 项目编号: GCJS2024GD0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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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代码 | 2212-440604-04-01-285646 | |||||
投资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季华商住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佛山季华项目大区园林景观工程 | |||||
标段(包)名称 | 佛山季华项目大区园林景观工程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实施(交货)地点 | 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 | |||||
资金来源 | 自筹 | 资金来源构成 | 项目资本金232800.00万元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规划总用地面积约406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15.45万平方米,计容总建面积约118200平方米。主要建设高层住宅、公共配套用房、商铺、写字楼及地下车库等。 | |||||
招标内容 | 2.招标内容: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招标施工图(包括技术需求书、本项目建筑图及结构图等)、工程量清单及有关资料,完成以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软景、硬景、室外游泳池(含泳池设备设计、供货及安装)、运动场地、雨棚、周界围墙、乐园设******设计院的确认);2.2软景:包括乔木、灌木、地被、草花、草坪、竹类、水生植物、藤蔓植物草、树下铺装等所有苗木及其养护、种植土、堆坡造型等;2.3硬景:包括车行道地面铺装(车行道、广场、节点场地及停车场的地面铺装面层、基层及道牙等)、人行道地面铺装(人行道路、广场及节点场地的地面铺装、私家庭院硬景铺装的面层、基层及道牙等)、水体(水体结构、水体驳岸及装饰、水体底面装饰、水体水处理设备等)、挡墙及围墙、花池及树池、栏杆及铁艺门、木作(含首层木廊架、木平台、木花架、木花池、木座椅、通风口木装饰、人防车库入口木装饰等)、成品花盆花罐、环境设施及小品(包括儿童游乐设施、康乐设施、垃圾桶、环境桌椅及雕塑等)等;2.4园林景观水电:给水【以绿化水表为界限(含)的后端,含管线、设备等】、排水【以排污井或雨水井为界限(不含)的前端,含园林部分的排水支管、管线、设备等】、电气【以园林电线为界(含)后端,含小区路灯、草坪灯、水景灯、照树灯等】;2.5室外游泳池:室外游泳池的面层装饰、爬梯、围栏、救生照明、泳池灯具、喷水、喷淋设备、水循环及水处理系统设备等,其中水循环及水处理系统设备属于暂估价;2.6室外运动场地:包括篮球场、羽毛球场、网球场、跑道的结构、装饰、设施等;2.7海绵城市:雨水收集系统及海绵城市;2.8地下人防、非机动车出入口的景观装饰;2.9不上人屋顶花园:包括种植土回填、绿化种植等;2.10架空层及上人屋顶花园:包括面层铺装、花池砌筑及饰面、园林水电工程、种植土回填及绿化种植等;2.11清洁开荒;2.12配合其他专业开孔开洞及收口或恢复(如有);2.13施工需要的材料及设备的租赁、搭设、维护、拆除、退场等施工;2.14前期展示区/先展区部分改造、拆除及拆除物品的处置;2.17发包人委托的其他工程。2.18专业工程管理和配合服务的工作:中标人作为专业承包人纳入总承包人的管理,服从总承包人的协调管理,配合总承包人做好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验收等方面的工作。在总承包人的总体协调管理下,做好与各专业单位的交叉施工与协调管理工作,按各专业工种界面做到有序施工;承包人施工用水、用电等约定详见合同附件13《总承包管理细则》。 | |||||
工期(交货期) | 487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63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壹 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注:①建造师的专业及项目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执行。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小型项目负责人需符合粤建市〔2010〕26号文规定,专业以企业聘书上所聘专业为准,如聘书专业未明确,以小型项目负责人培训合格证或小型负责人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中的专业为准。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③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需具备园林绿化或风景园林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不为同一人。5.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注:C类指安全考核证书未分类前的综合类证书,C3类指安全考核证书分类后的综合类证书;部分省份无C3类分类的,提供代表综合或土建的C类证书即可。6.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合同额大于或等于105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对应施工合同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关键页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2)完成时间以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建设单位证明时间为准;(3)所提供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载明的工程需与业绩合同载明工程对应,如无法对应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以证明为同一工程;(4)业绩金额及验收记录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①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投标人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投标人公章。②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投标人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总承包单位(或投标人)公章。③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投标人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该总承包工程业绩中园林绿化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园林绿化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未载明园林绿化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载明园林绿化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投标人公章。④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该联合体业绩中的园林绿化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的园林绿化工程金额为准,如合同未载明园林绿化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载明园林绿化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投标人公章。(5)以上建设单位证明文件需具有建设单位公章;(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注:投标人声明中签字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与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一致。8.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视为无效投标。10、投标人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具体名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二《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企业名单》。11、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注:未在招标公告第九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合同额大于或等于105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注:(1)业绩需同时提供施工合同关键页、对应施工合同工程的质量验收资料关键页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2)完成时间以工程质量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或建设单位证明时间为准;(3)所提供的工程质量验收记录上载明的工程需与业绩合同载明工程对应,如无法对应的,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以证明为同一工程;(4)业绩金额及验收记录的其他相关要求如下:①建设单位直接发包给投标人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金额以施工合同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投标人公章。②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投标人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金额以分包合同中约定的合同金额为准。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总承包单位(或投标人)公章。③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含园林绿化工程)工程:投标人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该总承包工程业绩中园林绿化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园林绿化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未载明园林绿化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载明园林绿化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投标人公章。④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完成的园林绿化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或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该联合体业绩中的园林绿化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的园林绿化工程金额为准,如合同未载明园林绿化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载明园林绿化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验收记录至少具有建设单位(或监理)公章、投标人公章。(5)以上建设单位证明文件需具有建设单位公章;(6)不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证明资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投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 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 ****** | ||
获取纸质招标文件的方式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4-10-26 00:00:00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8 09:30:00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4-11-18 09:30:00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采取电子投标时,逾期未上传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接收。 | |||
开标时间 | 2024-11-18 09:30:00 | 开标地点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开标室九;具体开标室见开标当天交易中心电子信息屏幕上的安排(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光明路28号文化商务大厦5楼)。 | |||
发布公告媒介 | 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网站(网址:******)、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粤采易”阳光采购平台(网址:******/)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有限公司 | |||
招标人联系人 | 许工 | 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广州科学城科学大道99号科汇金谷二街七号 | |||
招标代理联系人 | 张斌奕、覃嘉欣 | 联系电话 | ******-8725 | |||
招标监督机构 | ******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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