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办公审判大楼中央空调设备更换项目 验收结果公告
公告日期: 2024年12月25日
一、合同编号: JH24-210000-41769-001-001
二、合同名称: 综合办公审判大楼中央空调设备更换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JH24-210000-41769
四、项目名称: 综合办公审判大楼中央空调设备更换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法院
地 址: 辽阳市白塔区解放路80号
联系方式: ******
供应商(乙方): ******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 沈阳市皇姑区昆山中路47号1-22-4号
联系方式: ******
六、合同主要信息
履约内容: 乙方已完成《综合办公审判大楼中央空调设备更换项目》合同约定的全部内容,并于2024年12月10日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联合验收,评定合格。
履约要求: (1)按《综合办公审判大楼中央空调设备更换项目》合同“3.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预付投标总价20%,设备进场后付投标总价20%,验收合格后付至100%。”申请支付合同金额60%的尾款,金额6900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拾玖万元整)。(2)按《综合办公审判大楼中央空调设备更换项目》补充协议,申请支付89697.63元(人民币大写:捌万玖仟陆佰玖拾柒元陆角叁分)(3)共计申请支付金额:779697.63元(人民币大写:柒拾柒万玖仟陆佰玖拾柒元陆角叁分)
履约期限: 2024年12月10日
履约地点: 辽宁省辽阳市
七、验收日期: 2024年12月10日
八、验收组成员(应当邀请服务对象参与):
魏娜 岳明宇 尚子暄
九、验收意见: 验收通过
十、其他补充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