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市级医药储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山东省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市级医药储备项目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获取电子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2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00003
进场交易编号:SJ-ZC-******-01
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5年度市级医药储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0万元
最高限价:100万元
采购需求:为确保灾情、疫情、突发事件发生时药品、医疗防护物资的及时有效供应,保障医疗机构临床急需需求,依据省卫生健康委明确的省级储备标准及“关于印发《泰安市市级医药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泰工信消字〔2021〕75号)”,结合泰安实际,确定我市市级政府医药储备建议清单,明确了相关储备物资的规格、数量、单位等标准,确定储备4大类186个品种医药物资。
合同履行期限:2025年度,具体时间根据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为了实现采购目标,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三)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
3.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经营者,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本项目承储物资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为经营企业的,应具有本项目承储物资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及合同履约能力;
4.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信用山东”“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未出现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5年1月23日至2025年2月5日,每天0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供应商须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通过系统领取磋商文件。
3、方式:供应商需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内下载电子版磋商文件。请各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交易平台“澄清文件下载”栏目及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交易信息栏目发布公告(采购公告、变更公告)信息,如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综合窗口服务电话:0538-******。已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可直接登录系统。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加密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2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五、开启
时间:2025年2月1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本次实行不见面网上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解密,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具体操作详见虚拟开标大厅-供应商操作手册。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按照财库〔2020〕46号、泰财采〔2022〕5号、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鲁财库〔2007〕32号、财库[2014]68号、财库[2017]141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2、公告媒体: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3、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供应商(供应商)在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1)线上异议(质疑)。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条件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受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系电话:******
(4)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姜杰 联系方式:******
4、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了解相关政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泰安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王科长
地 址:泰安市市政大楼
电话:******
******有限公司
电话:******
地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东段畜牧局东综合楼三楼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姜杰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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